烟台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3:07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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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剪切机厂家
如果您想要申请办理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,那么关于它的一些规定,您知道吗?如申请条件、贷款额度、期限等等。今天,就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识,借贷网的小编来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。
根据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,只要具有稳定收入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市民,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,并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,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如果市民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需要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;如果是购买二手房,则需要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。若是市中心六区职工购买二手房,则需要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。
另外,关于它的额度,大家需要知道的是:根据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相关规定,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,二手房为20万元;贷款最长期限新建商品房为30年、二手房为20年。
最后,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偿还贷款的问题。据悉,在偿还贷款时,贷款期限为1年的,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,利随本清;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,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,从贷款发生的次月由申请人按月偿还,并且受委托银行按月划扣借款人贷款本息。
这里,借贷网提醒广大的烟台市民:目前,烟台已经取消了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还清首次贷款5年的限制。